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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前
3.若考生必须离沪,须立即向考点报备行程,并做好个人防护。如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显示考生考前14天内有上海市以外活动记录的,须提交考前48小时内本市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4.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闭环管理的考生,须立即向考点报告相关情况,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考点要求参加考试。
5.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咳嗽、咽痛、呼吸困难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应按规定及时就医。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上述情况考生,须持考前48小时内本市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方可参加考试。
6.考前入境未满21天,或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,不得在常规考点或常规考场参加考试。相关考生须尽快与考点联系,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考点要求参加考试。
考试
8.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“随申码”、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的绿码,并接受体温检测。在身份核验环节,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《承诺书》、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。《承诺书》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。
9.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≥37.3℃,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本市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,安排考生经防疫专用特殊通道至专用考场考试。专用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。
10.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、发热、气促、流涕、腹泻等异常状况,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,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。
11.考试结束后,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、错峰离场。
12.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。
其他
13.考生即日起应及时了解、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、所在考点发布的防疫提示及考试公告等内容,做好各项考试准备。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。勤洗手,公共场所佩戴口罩。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“两点一线”,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,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。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,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,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。
14.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、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,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,将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。
15.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,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(www.shmeea.edu.cn)以及考点在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研招网发布的公告,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,及时接收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,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。
其他未尽事宜,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。
源 |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
风景图源华政官微往期推送
编辑 | 席宇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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